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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

发布时间:

2024-04-03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常州市明强港机配件有限公司“海洋重型起重设备配套部件生产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

常州市明强港机配件有限公司海洋重型起重设备配套部件生产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常州市明强港机配件有限公司“海洋重型起重设备配套部件生产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 
一、项目建设概况
项目名称:海洋重型起重设备配套部件生产项目;
建设单位:常州市明强港机配件有限公司;
建设性质:扩建;
项目地址: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圩塘顾村工业集中区胜利路16号;
建设内容:项目利用自有厂房,购置数控龙门铣床、数控立车等主辅生产设备共计6台,改建现有喷漆设施;建成后形成年产海洋重型起重设备配套部件120套的生产能力。
二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常州市明强港机配件有限公司;
联系人:魏经理;
联系电话:13775615127;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江苏冠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;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,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核意见(注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)。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,反馈建设单位。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箱或通过邮寄信函(以邮戳日期为准)的方式发表意见。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、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。

 

附件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.docx